[i=s] 本帖最后由 澈. 于 2016-5-9 16:49 编辑生不由己,那死亡呢,死亡是否是可以自己做主的事呢?请站在客观的角度思考一下,安乐死与社会伦理是否相悖。 看到这个话题就想起了一首歌「我曾经想过死」,歌词用大量的意象描绘了想死的心情,失败的过去、残破的身体、逝去的亲人、空虚的内心、冷漠的关系、言语的伤害... 直到最后,美嘉笑着唱出「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,是因为还没有遇见到你,像你这样的人存在这世界上,让我稍微的对这个世界感到喜欢;像你这样的人存在着世界上,让我稍微的对这个世界有了期待。」 好像整个世界都豁然开朗了,为了描写浓烈的希望,必须先描写深层的黑暗,只有经历过死亡的幽谷看见生的希望才能更加坚强的活下去,可能过程会很艰难,但这就是死亡对于我们的意义。 我也想成为那个可以让人稍稍喜欢这个世界的人,对这个世界散发自己的善意,所以我认为安乐死与社会伦理是相悖的,原因有三点。 1.安乐死美化了死亡。死亡对于我们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,意味你的存在消失了,所以我们的社会伦理告诉我们「好死不如赖活着」因为生命是非常珍贵的,有且只有一次。每个人都有求生的意志和本能,而安乐死恰恰给死亡包裹上了一层漂亮的糖衣,他告诉你活着才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,只有死亡才是解脱,一点一点消磨你求生的本能和意志,最终走向死亡。 2.安乐死对于活着的人非常残忍。当你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,想要有「尊严」的死掉的时候。你其实死的毫无尊严,你败给了病痛,输给了死亡,代价将是你最宝贵的生命,当你的亲人签下安乐死死亡同意书的时候,当医生护士对你执行安乐死的时候,他们就成了你非正常死亡的「帮凶」,而那个死掉的人还是他们的至亲,他们会内疚,会伤心。我们的社会伦理教导我们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」,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,而他们做的事情却是摧毁一个生命,想死的人如愿安然的走了,但对活着的亲人而言是非常残忍的,一生都将带着「帮凶」「刽子手」的镣铐活着。 3.我害怕这种权利会被滥用。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生命的权利,这点毋庸置疑,没人可以救真正想死的人。但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想死的呢,签下死亡同书就表示他真正想死吗?或者只是有人想他死,来获取利益,比如可以继承的遗产,或者高额的保金,又或者是不想履行赡养义务,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。当这种权利被滥用将会变得非常可怕,他让夺取一个人的生命变得合法。 以上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[flash=340,86]http://music.163.com/style/swf/widget.swf?sid=408328282&type=2&auto=1&width=320&height=66[/flash]